国务院食安办、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中小学、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巩固「校园餐」整治成果,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。监督检查范围覆盖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、校外供餐单位及大宗食材供应商,聚焦多项内容全面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排查风险、消除隐患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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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食安办、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中小学、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巩固「校园餐」整治成果,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。监督检查范围覆盖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、校外供餐单位及大宗食材供应商,聚焦多项内容全面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排查风险、消除隐患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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